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

農村再生要小而美 不要財團化

今年適逢象徵農民的牛年,牛年伊始,期待農村苦盡甘來、萬象更新。

曾幾何時,台灣農村不再是年輕人的寄託,猶記得四十年前新婚的舅舅整妥行李,說要到台北闖天下,被祖父母從三合院追出的那一刻。祖父母萬萬無法理解有家有田,為什麼孩子不願意留在農村。

就這樣都市化、農村人口空洞化在全國各地持續至今,難道這一個個二、三百年的農村或千年的部落,其後裔子民們只能束手無策地看著祂崩潰死亡嗎?

搶救農村,自己不做,誰做?筆者農村在嘉南平原,已近三百年,自己輩份屬第九代,眼見村莊就要瓦解,小學因學子太少而面臨被併校的窘境。二○○二年除夕夜,我們聚集起來討論村莊未來,並在當年爭取成為行政院文建會的新故鄉社區營造點,我們搬石磨放在大樹下當基座,再擺牛車台當桌面,泡茶聊天,號稱唬濫館,無所不談。

年復一年的春風化雨過程中,我們訪談老人、寫村史、辦活動,已被破壞十多年的土地公廟、石敢當等神祇先後募款重建,髒亂點等生活問題一一解決,小學也以諸羅樹蛙生態為切入點,成為教育部的特色學校,學生逐年增加。

文建會在二○○五年將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改由各縣市文化單位執行,筆者最近有幸參與評估各縣市執行成果,許多靠作文、美術粉飾並愛搞場面的縣市像放煙火,光芒難持續。但是繼宜蘭、屏東後,我看到雲縣、竹縣各鄉鎮都已加入社區營造的行列,一步一腳印,從根發芽,關懷人情冷暖、在地文化與生態,慢慢交織村民的情感網絡,所得不一定增加,幸福卻滿載。尤其竹東鎮「家鄉的感動」遍及各里,鎮長的帶頭起了很大的作用。

立法院在去年底一讀通過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,預定分十年使用二千億元基金,透過訂定公約、規劃建設及土地重劃等手段,促進農村再生。在此樂觀其成之餘,也以社區營造心得,期許政府放慢腳步,先讓人際之間、世代之間、人土之間的關係與情感有足夠的時間緬懷及醞釀;甚至也應重視人神關係,感謝神靈與列祖列宗,祈求庇祐,這樣大家會更珍愛農村,才不會利字當頭而罔顧人情。

但若照一讀條文通過,恐怕會把猶如大家庭的農村推入資本主義的火坑,可能讓農村成為犧牲品。有鑑於此,建議改名為「農村社區總體營造條例」,以促進農村的人文關懷為主,土地與經濟等議題遵循或修訂既有的農地重劃、農業發展等條例即可。相信每個農村經由陪伴與培力的協助,每年平均大概只要花幾十萬元,下個牛年,相信上萬個小而美的農村已幸福再生。

【2009/02/08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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