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26日 星期六

蘭花外銷 台灣形象美麗大使

中國時報 2007.05.02 

本報訊

    胡富雄:去年花卉外銷金額7800萬,蘭花就佔七成。輸出蘭花是台灣 美麗使命,提升 台灣的形象效益遠超過經濟 價值。台灣現有的五個生技園區中,台南縣的蘭花生技園區表現最亮眼,首先就要感謝蘇縣長遠見性的領導。 資金方面,政府到2009年前會持續投注達20.6億元的資金;園區廠商可向農業金庫 貸款,最高可借6500萬;連續三年的國際蘭展,農委會也提供大部分補助。

    蘇縣長提到的蘭花研發平台,農委會目前在霧峰有農試所,結合其他七個地區改良場進行蘭花 技術研究,減少病毒培育種苗。政府也積極斡旋為蘭花外銷尋更多 商機,例如與美國周旋十年,美方終於在2005年同意外銷蝴蝶蘭帶介質;談判成功後,我們已有300萬株蝴蝶蘭的外銷記錄。

    李哖:台灣的地理環境和氣候有蘭花的培育優勢,蘭花耐黑暗、耐乾,便於 運輸、花期長的特色,因此成為外銷市場的寵兒。這麼好的產品,政府更該特別協助,政府免稅優惠偏於苛刻,縱有美意,也難拉拔農業弱勢。

    蘭花是技術密集的高 經濟產業,外銷 商品要標準化,但「生物」很難標準化;標準化需要大 公司,台灣卻是小農制。台灣要迎向國際又該如何 輔導小農?談到品種保護,其實小農申請專利既耗成本又耗時,等到申請成功品種卻已褪流行了。所以 重點要保護基本,不讓種源外流;小公司不但申請專利不划算, 時間一長還可能被仿冒。品種保護說起來簡單,但做起來卻是很不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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