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

45個鄉鎮開發 要開始交回饋金了

全台剩42鄉鎮有優惠

有鑑於部分偏遠鄉鎮日益開發,農委會大幅修正免繳農地變更回饋金的遍遠鄉鎮範圍。全台原有85個鄉鎮農地變更免繳回饋金,農委會最近完成修正草案,45個鄉鎮被刪除,開發業者在當地不再享有優惠;但苗栗縣也新增兩個鄉鎮,農地變更可免繳回饋金。

農委會最快下周正式公告實施,全國免繳回饋金鄉鎮,只剩42個。一旦實施後,被刪除的45個鄉鎮,包括建築、遊憩、交通、宗教或公共建設等開發案,申請變更農地時,業主都必須配合繳交農地變更回饋金,不再享有優惠。

南投、花蓮全被刪掉

修正草案初步定案,原本85個免繳回饋金的鄉鎮,有45個將被取消。其中南投全縣原有的8個鄉鎮,花蓮全縣原有的12鄉鎮全數都被刪除;雲林縣從18個鄉鎮刪減成6個;台南縣也從10鄉鎮減剩4個。苗栗縣則是新增兩處免繳農地變更回饋金的偏遠鄉鎮,分別是南庄鄉和獅潭鄉。官員說,主要是苗栗縣政府考量地方發展需要,加上這兩地鄰近原住民聚集地區,縣府決定開放免繳回饋金。

過度開發 還要獎勵?

農委會企劃處表示,農業發展條例規定,農地變更時,應視其事業性質,繳交回饋金。但為鼓勵與協助偏遠與離島地區開發,中央主管可指定偏遠與離島範圍。農委會於91年4月依法公告全台14縣的85個偏遠鄉鎮,農地申請變更使用時,可免繳回饋金。

官員說,取消免繳農地變更回饋金的措施,雖可能增加開發業者的成本負擔,但這是各地縣政府通盤考量縣內的產業政策和經濟需求,認為部分鄉鎮不需要也不應該再鼓勵開發。例如中部、東部某些鄉鎮,這幾年早已積極開發,業者大舉興建民宿和遊樂場,觀光客也大量湧入,政府沒有必要再給予免繳農地變更回饋金的優惠。

城鄉差距小 不另優惠

但六年來,隨著交通建設普及,鄉鎮開發案不斷增加,農委會考量部分地區的城鄉差距已大幅縮小,不適合再被視為「偏遠」,業者不應再享開發優惠。因此從今年下半年起,請各縣政府評估縣內的經濟發展、保育需求、產業政策和人口發展,全面檢討85個偏遠鄉鎮是否繼續適用免繳農地變更回饋金。

【2008/12/16 聯合晚報】

沒有留言: